辟谣医院根本没有名叫ldq

  如果你最近看到下面这条朋友圈或微博信息,那可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了:

  “XX医院王晓燕主任真心呼吁,有小宝贝的朋友,小孩发热不要用尼美舒利颗粒退热治疗,商品名瑞芝清,工作以来已经遇见五例这样的病人,发生瑞氏综合征,四个抢救无效死亡!今夜又一个小天使离开,此药已禁止12岁以下儿童服用”。

点标题下面的“健康佛山”快速   “请问你们院有没有王晓燕主任这个人?有没有儿童用的尼美舒利这个药?因为在我的   事实上,这条关于尼美舒利颗粒药品安全性的信息在网上和国内   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接到询问信息后,佛山医院对总院、三水分院、医院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了解、核实。调查结果显示,佛山医院(包括分院)根本没有名叫“王晓燕”的主任。

  另外,中医院临床药学室主任梁智明主任药师表示,该院也没有“尼美舒利颗粒”及“尼美舒利”儿童剂型规格药物;仅有供成人使用的“尼美舒利”片剂,并仅限成人用于解热镇痛抗炎治疗,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

  “我院临床药学室每天对临床使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严密监测,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尼美舒利片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梁智明表示,“凡是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建议市民不要随意自行购药,最好在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下使用药物。”

  “关于尼美舒利的传闻我早就看过了,之前一直写明‘王晓燕主任’医院的,怎么现在乱套成佛山医院了?不管改写信息的人出于何目的,都是对公众、对医院的极不负责任,也是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我院将保留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的权利。”佛山医院有工作人员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应认定为刑事案件,属于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中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另外,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次以上的,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严重”情形。

  佛山医院工作人员呼吁,网络信息良莠不齐,有时真假难辨,请广大网友擦亮眼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净化、维护健康网络环境。也请网友停止转播和佛山医院相关的尼美舒利颗粒致患者死亡虚假信息,真诚欢迎广大群众对佛山医疗卫生工作进行监督。(佛山医院 柯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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