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的基本特点
中医学的基本特点
一是整体观念,二是辨证论治。
1.整体观念。
1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在结构上是不可分割的,在功能上相互协调、相互为用,在病理上相互影响。所以在诊察疾病时“视其外应,以知其内脏,则知所病矣”(《灵枢·本藏》),在治疗方面“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素问》),“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灵枢·终始》)。治疗局部的病变也必从整体出发,才能治其本,去其根,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2人体与自然环境有密切关系,人类在能动地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斗争中,维持着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所谓“人天相应”。昼夜晨昏,季节气候,地区方域对人体的心理、生理、病理的影响是非常密切的。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执法天珠之径,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因此在治疗过程中遵循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原则,在养生防病中顺应四时气候变化规律。以达到“必先岁合,天代天和”。即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来考虑用药治疗,如春夏慎用温热,秋冬慎用寒凉。绝非春夏不可服汤药。
2.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疾病,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是中医学对疾病的一种特殊的研究和处理方法。辨证论治是通过四诊(望、闻、问、切)合参,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正邪关系,判断为某种性质的症,根据此症再确定治疗方法的过程。所以,中医治病既区别于见痰治痰,见血治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对症疗法,有区别于那种不分主次,不分阶段的一方一荐对一病的治病方法。故而:“同病并治”,“并病同治”关键在于病机。每个人的荐方契合的是当下此人的身体状态,非常科学。
总之,中医治疗疾病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的指导下,因地因人制宜,根据病症的阴阳偏盛偏衰的情况下,确定治则,再结合荐物性能的阴阳属性,选择相应的荐物以纠正疾病引起的阴阳失调的状态,从而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所以中医“治病必求其本”。《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注:出处主要参考《中医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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