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日报社启动年度新闻评选,彰显杰出贡献
01评选活动概述
为激励在新闻报道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河池日报社特此举办年度新闻报道优秀单位和十佳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和分类
对象范围本次活动面向河池市各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乡镇新闻报道单位,以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等。同时,经常向河池日报社投稿的通讯员也可参与十佳、优秀或先进的评选。
分类标准评选分为优秀单位、先进单位以及各种级别的个人奖项,包括新闻报道优秀/先进单位和新闻报道十佳/优秀/先进个人。
优秀单位类别: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需在河池日报社所属的媒体平台上发表稿件达到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不少于0篇;市直单位需发表80篇以上,重点稿件不少于6篇;县(区)直单位和乡镇需发表60篇以上。
先进单位类别: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需发表稿件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不少于30篇;市直单位需发表50篇以上,重点稿件不少于3篇;县(区)直单位和乡镇需发表25篇以上。
(二)新闻报道十佳/优秀/先进个人
十佳通讯员: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的专职通讯员需在河池日报社所属媒体平台发表70篇以上稿件,其中重点稿件不少于7篇;市直单位、县(区)直单位和乡镇的通讯员需发表50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不少于5篇。按作品数量排序,评选出10名。
优秀通讯员: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的专职通讯员需发表50篇以上稿件,其中重点稿件不少于5篇;市直单位、县(区)直单位和乡镇的通讯员需发表20篇以上,其中至少包含1篇重点稿件。同样按作品数量排序,评选出20名。
先进通讯员: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的专职通讯员需在河池日报社所属媒体平台发表30篇以上稿件;市直单位、县(区)直单位和乡镇的通讯员需发表15篇以上。按作品数量排序,评选出30名。
.评选程序和要求
申报要求申报者需如实填写年度发稿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填报,将取消评选资格。
工作要求申报对象在过去一年内,必须无严重虚假失实报道、抄袭行为及重大工作差错,方可参与评选。
03.申报流程和奖励
材料审核请申报者从河池日报客户端下载或自行制作年度发稿统计表,并详细填写已刊播稿件的各项信息,包括标题、刊发日期、版面或平台、是否为重点稿件、是否为专版、是否合写以及稿件体裁等。对于申报优秀或先进单位的,只需提供发稿总数和重点稿件列表;而申报十佳、优秀或先进个人的,则需列出所有刊发稿件,并注明相关细节。各县(区)参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需经当地县(区)委宣传部审核并盖章;市直单位和个人的材料需经本单位审核;乡镇单位和个人的材料则需经当地乡镇审核。
奖励措施河池日报社将对获奖单位颁发荣誉牌匾,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河池日报社所属媒体平台进行通报表扬。
附表:
年度《河池日报》重点稿统计表(单位填报)
年度《河池日报》发稿统计表(个人填报)
年度河池日报社新媒体平台发稿统计表(个人填报)
河池日报社
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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