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日报社启动年度新闻评选,彰显杰出贡献

01评选活动概述

为激励在新闻报道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河池日报社特此举办年度新闻报道优秀单位和十佳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和分类

对象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河池市各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乡镇新闻报道单位,以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等。同时,经常向河池日报社投稿的通讯员也可参与十佳、优秀或先进的评选。

分类标准

评选分为优秀单位、先进单位以及各种级别的个人奖项,包括新闻报道优秀/先进单位和新闻报道十佳/优秀/先进个人。

优秀单位类别: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需在河池日报社所属的媒体平台上发表稿件达到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不少于0篇;市直单位需发表80篇以上,重点稿件不少于6篇;县(区)直单位和乡镇需发表60篇以上。

先进单位类别: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需发表稿件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不少于30篇;市直单位需发表50篇以上,重点稿件不少于3篇;县(区)直单位和乡镇需发表25篇以上。

(二)新闻报道十佳/优秀/先进个人

十佳通讯员: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的专职通讯员需在河池日报社所属媒体平台发表70篇以上稿件,其中重点稿件不少于7篇;市直单位、县(区)直单位和乡镇的通讯员需发表50篇以上,其中重点稿件不少于5篇。按作品数量排序,评选出10名。

优秀通讯员: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的专职通讯员需发表50篇以上稿件,其中重点稿件不少于5篇;市直单位、县(区)直单位和乡镇的通讯员需发表20篇以上,其中至少包含1篇重点稿件。同样按作品数量排序,评选出20名。

先进通讯员:县(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的专职通讯员需在河池日报社所属媒体平台发表30篇以上稿件;市直单位、县(区)直单位和乡镇的通讯员需发表15篇以上。按作品数量排序,评选出30名。

.评选程序和要求

申报要求

申报者需如实填写年度发稿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填报,将取消评选资格。

工作要求

申报对象在过去一年内,必须无严重虚假失实报道、抄袭行为及重大工作差错,方可参与评选。

03.申报流程和奖励

材料审核

请申报者从河池日报客户端下载或自行制作年度发稿统计表,并详细填写已刊播稿件的各项信息,包括标题、刊发日期、版面或平台、是否为重点稿件、是否为专版、是否合写以及稿件体裁等。对于申报优秀或先进单位的,只需提供发稿总数和重点稿件列表;而申报十佳、优秀或先进个人的,则需列出所有刊发稿件,并注明相关细节。各县(区)参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需经当地县(区)委宣传部审核并盖章;市直单位和个人的材料需经本单位审核;乡镇单位和个人的材料则需经当地乡镇审核。

奖励措施

河池日报社将对获奖单位颁发荣誉牌匾,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河池日报社所属媒体平台进行通报表扬。

附表:

年度《河池日报》重点稿统计表(单位填报)

年度《河池日报》发稿统计表(个人填报)

年度河池日报社新媒体平台发稿统计表(个人填报)

河池日报社

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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