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概念及登报案例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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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报啦啦为您提供登报案例,网上登报入口-全国办理,报社直登解除合同通知书致***:您好:您于年4月10日和本单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本单位所有的位于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路以南,解放路以东民生16号楼1单元11层号房屋。合同签订后,您自年11月起,便不再依约向陕西西安新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还款,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截止本通知书发出之日,您逾期付款已超过日。鉴于您的逾期付款行为,本单位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2)约定特向您通知如下:1、我单位与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自本通知书向您送达之日起解除;2、您应于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依据合同约定向我单位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赔偿我单位损失。如逾期我单位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此通知!本单位联系西安市房地产业统建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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