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

一、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4.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5.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6.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研究生潜质,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二、接收计划我校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模不超过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的50%,详见《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院将及时公布接收推免生的情况,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直博生占用导师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指标。三、奖励政策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元/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元);2.学校设立“推免生新生奖学金”。(1)来自“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元;

(2)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元;以上二者不可兼得,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不影响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3.其他奖励政策(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优先选择专业及导师,包括优先安排校本部、直属附院的导师。(2)录取为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药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加我校国际合作项目的培养。(3)本科直博研究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4)对于生源高校为省外高校的推免生如来宁参加复试,在拟录取后可获得元的差旅补助;对于生源高校为省内非南京市高校的推免生如来宁参加复试,在拟录取后可获得元的差旅补助。四、申请材料1.《南京中医药大学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预报名阶段系统下载);2.《南京中医药大学年接收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仅直博生提供);3.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5.英语等级证书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7.参加我校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者,提供优秀营员证明;申请人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复试时将申请材料交由相关招生单位审核,复印件交由招生单位存档。如发现材料虚假,立即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五、接收程序1.我校接收推免生(直博生)工作方案、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陆续通过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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